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4年第14期)
时间:2024-11-02 09:20 来源: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4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5期)》,现将涉及南京市的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称福建省古田县金松食品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生产的枣肉干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好润多超市马塘加盟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古田县金松食品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生产的枣肉干(水果干制品)(生产日期/批号:2024-04-15,规格型号:250克/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福建省古田县金松食品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并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上述食品40袋,共计10公斤,货值352元,均销售完毕。不合格原因是原料把控不严。企业开展产品召回,无退回商品。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该企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52元、罚款45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南京市溧水区美秀小吃店使用的筷子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京市溧水区美秀小吃店使用的筷子,本批次(消毒日期:2024-06-15)抽检结果显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溧水区美秀小吃店,并实施现场检查。不合格原因是清洗不彻底。溧水区人民政府石湫街道办事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该店立即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十六分公司销售的小台农芒果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十六分公司销售的小台农芒果,本批次(购进日期:2024-05-27)抽检结果显示,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十六分公司,并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企业共购进上述食品13 盒, 共计6.50公斤, 货值119.60元,均销售完毕。不合格原因是种植环节导致。企业开展产品召回,无退回商品。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企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6.3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