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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科技成果评价专业委员会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2-20     浏览:5    评论:0    
核心提示:各位相关单位及人员:为贯彻国家科技创新方针政策,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
 各位相关单位及人员:

为贯彻国家科技创新方针政策,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精神,发挥社会组织在激励自主创新中的积极作用,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成立科技成果评价专业委员会,制定并发布实施《科技成果评价师能力与管理要求》(T/CCAA 86-2024)团体标准。现根据社会需求,拟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师(2级)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5年3月21日—23日

(21日上午报到,下午开始培训,2天半培训)

(二)地点:北京(审核后通知具体地点)

二、培训内容

(一)《科技成果评估规范》(GB/T 44731-2024);

(二)《科技成果评价通用规范》(T/CCAA 85-2024);

(三)《科技成果评价师能力与管理要求》(T/CCAA 86-2024);

(四)其他相关内容。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主要包括下列单位中从事科技成果评价的人员:

——科技成果评价专业委员会会员机构;

——科技成果评价、转化机构;

——科研与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

——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

——涉及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行业学协会;

——合格评定工作相关方。

四、培训报名

(一)申请报名参加培训人员,填写《培训申请表》(见附件),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拍照/扫描发给本通知联系人,申请表原件在培训现场提交会务组。

(二)报名参加本次培训的学员,应具备科技成果评价师2级(T/CCAA 86-2024)学历和实践经历。

五、其他

(一)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2月28日;

(二)资格审查通知:2025年3月10日;

(三)培训结束时,将安排统一考试;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参加培训的学员,考试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五)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培训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本次培训不安排住宿,住宿地点由学员自行安排;如需住宿帮助,接到资格审查通知单后,与会务工作人员联系。

(六)培训联系人、电话、邮箱:

联系人:专委会秘书处

王晔 19910509900,

王姝 18810412352

邮箱:stfe@ccaa.org.cn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科技成果评价专业委员会

2025年2月18日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和个人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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